Thursday, July 05, 2007

大智度論卷第三十八讀書會

這次的內容相當有趣,進行的方式就大家一起跟著讀過,然後大家各自有一段要特別準備的,要把那段的所有名詞和感想特別查清楚、想清楚,會隨時提問

以下依經的本文分段:
Jessy: 1
庭逸: 2
macy: 2. 3,
惠君: 4, 5
si: 6
琇玲:7.8.9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時間:2007. 07.07 (六) 14:00 - 18:00
地點:台北市紹興北街23-1號8樓(善導寺站6號出口)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3 comments:

Si said...

我的部分名詞解釋
鞞婆沙: 梵語,意為廣說、廣釋。

雜藏:四種攝藏之一。佛教聖典總攝為經藏、律藏、論藏、雜藏四種。其中,雜藏攝一切菩薩之教行。依增一阿含經序品載,方等大乘,及諸契經,是名雜藏。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謂,辟支佛、阿羅漢所自說之本行因緣等之偈誦為雜藏。分別功德論卷一,則以此藏總有佛說、弟子說、諸天讚誦,或說宿緣三阿僧祇菩薩所生,文義非一,尤超於三藏,故稱雜藏。依上述可知,雜藏者係以說佛及阿羅漢等之本行因緣為主,且說三阿僧祇菩薩之本生;因其文義廣於三藏,故稱雜藏。

三十七品:

道品,為梵語 之意譯,又作菩提分、覺支,即為追求智慧,進入涅槃境界之三十七種修行方法。
又稱三十七覺支、三十七菩提分、三十七助道法、三十七品道法。循此三十七法而修,即可次第趨於菩提,故稱為菩提分法。三十七道品可分七科如下: 
(一)四念處,又作四念住。
(1)身念處,即觀此色身皆是不淨。
(2)受念處,觀苦樂等感受悉皆是苦。
(3)心念處,觀此識心念念生滅,更無常住。
(4)法念處,觀諸法因緣生,無自主自在之性,是為諸法無我。 

(二)四正勤,又作四正斷。
(1)已生惡令永斷。
(2)未生惡令不生。
(3)未生善令生。
(4)已生善令增長。 

(三)四如意足,又作四神足。
(1)欲如意足,希慕所修之法能如願滿足。
(2)精進如意足,於所修之法,專注一心,無有間雜,而能如願滿足。
(3)念如意足,於所修之法,記憶不忘,如願滿足。
(4)思惟如意足,心思所修之法,不令忘失,如願滿足。 

(四)五根,根,即能生之意,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。
(1)信根,篤信正道及助道法,則能生出一切無漏禪定解脫。
(2)精進根,修於正法,無間無雜。
(3)念根,乃於正法記憶不忘。
(4)定根,攝心不散,一心寂定,是為定根。
(5)慧根,對於諸法觀照明了,是為慧根。 

(五)五力,力即力用,能破惡成善。
(1)信力,信根增長,能破諸疑惑。
(2)精進力,精進根增長,能破身心懈怠。
(3)念力,念根增長,能破諸邪念,成就出世正念功德。
(4)定力,定根增長,能破諸亂想,發諸禪定。
(5)慧力,慧根增長,能遮止三界見思之惑。

(六)七覺分,又作七覺支、七覺意。
(1)擇法覺分,能揀擇諸法之真偽。
(2)精進覺分,修諸道法,無有間雜。
(3)喜覺分,契悟真法,心得歡喜。
(4) 除覺分,能斷除諸見煩惱。
(5)捨覺分,能捨離所見念著之境。
(6)定覺分,能覺了所發之禪定。
(7)念覺分,能思惟所修之道法。 

(七)八正道,又作八聖道、八道諦。
(1)正見,能見真理。
(2)正思惟,心無邪念。
(3)正語,言無虛妄。
(4)正業,住於清淨善業。
(5)正命,依法乞食活命。
(6)正精進,修諸道行,能無間雜。
(7)正念,能專心憶念善法。
(8)正定,身心寂靜,正住真空之理。

三解脫門:指得解脫到涅槃之三種法門。略稱三解脫、三脫門、三門。即:(一)空門,觀一切法皆無自性,由因緣和合而生;若能如此通達,則於諸法而得自在。(二)無相門,又稱無想門。謂既知一切法空,乃觀男女一異等相實不可得;若能如此通達諸法無相,即離差別相而得自在。(三)無願門,又作無作門、無慾門。謂若知一切法無相,則於三界無所願求;若無願求,則不造作生死之業;若無生死之業,則無果報之苦而得自在。
十住:

又作十地住、十法住、十解。菩薩修行之過程分為五十二階位,其中第十一至第二十階位,屬於「住位」,稱為十住,即:

(一) 初發心住,又作波藍耆兜波菩薩法住、發意住,謂上進分善根之人以真方便發起十信之心,信奉三寶,常住八萬四千般若波羅蜜,受習一切行、一切法門,常起信心,不作邪見、十重、五逆、八倒,不生難處,常值佛法,廣聞多慧,多求方便,始入空界,住於空性之位;並以空理智心習古佛之法,於心生出一切功德。

(二)治地住,又作阿闍浮菩薩法住、持地住,謂常隨空心,淨八萬四千法門,其心明淨,猶如琉璃內現精金;蓋以初發之妙心,履治為地,故稱之。
(三)修行住,又作渝阿闍菩薩法住、應行住,謂前之發心、治地二住之智俱已明了,故遊履十方而無障礙。
(四)生貴住,又作闍摩期菩薩法住,謂由前之妙行,冥契妙理,將生於佛家為法王子;即行與佛同,受佛之氣分,如中陰身,自求父母,陰信冥通,入如來種。
(五)方便具足住,又作波渝三般菩薩法住、修成住,謂習無量之善根,自利利他,方便具足,相貌無缺。
(六) 正心住,又作阿耆三般菩薩法住、行登住,謂成就第六般若,故非僅相貌,且心亦與佛同。
(七)不退住,又作阿惟越致菩薩法住、不退轉住,謂既入於無生畢竟空界,心常行空無相願,身心和合,日日增長。
(八)童真住,又作鳩摩羅浮童男菩薩法住,謂自發心起,始終不倒退,不起邪魔破菩提之心,至此,佛之十身靈相乃一時具足。
(九)法王子住,又作渝羅闍菩薩法住、了生住,自初發心住至第四之生貴住,稱為入聖胎;自第五之方便具足住至第八之童真住,稱為長養聖胎;而此法王子住則相形具足,於焉出胎;猶如從佛王之教中生解,乃紹隆佛位。
(十)灌頂住,又作阿惟顏菩薩法住、補處住,謂菩薩既為佛子,堪行佛事,故佛以智水為之灌頂;猶如剎帝利王子之受權灌頂。
已至灌頂住之菩薩即具有三別相:
(1)度眾生,謂堪能修行,成就十種智,而能度眾生。
(2)得甚深所入之境界,一切眾生乃至第九法王子住之菩薩亦不能測量其境界。
(3)廣學十種智,了知一切法。

Jessy said...

參考資料:

阿毗跋致(即不退轉)
 .不退轉之二道二力判
 .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中第四十七願
 (47)聞名不退願:「設我得佛,他方國土諸菩薩眾,聞我名字,不即得至不退轉者,不取正覺。」

實際
「不證實際」的意義

Si said...

關於第八罪報的說法
可能是這樣來的。

在卷九有提到(完全沒印象,慘了。)
罪報有九種

由於所造之罪業,於現世或未來世所受之果報。佛陀以其過去世之業,亦嘗受苦報,此即大智度論卷九所謂之「九罪報」:
(一)受梵志女孫陀利所謗,五百羅漢亦被謗。
(二)受旃遮婆羅門女繫木盂佯作腹所謗。
(三)受提婆達多推山石壓傷足趾。
(四)迸木刺腳。
(五)毘琉璃王興兵殺諸釋子,佛時頭痛。
(六)受阿耆達多婆羅門之請而食馬麥。
(七)冷風吹動則背脊痛。
(八)六年苦行。
(九)入婆羅門聚落乞食不得,空而還。 
若依據因果相順之理,凡造下品之罪惡,於未來世必報之於畜生道,中品之罪惡則報之於餓鬼道,上品者則為地獄之果報。此外,若犯五逆謗法之罪,必墮阿鼻地獄;縱然同生為人類,亦有貧窮、醜陋、諸根不具等殊異之果報。〔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、大智度論卷七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