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ne 18, 2006

卷20注釋補述

隨眠:
為煩惱之異名。煩惱隨逐我人,令入昏昧沈重之狀態;其活動狀態微細難知,與對境及相應之心、心所相互影響而增強(隨增),以其束縛(隨縛)我人,故稱為隨 眠。此有貪、瞋、慢、無明(癡)、見(惡見)、疑等六種,稱為六隨眠(六根本煩惱)。其中,貪復分為欲貪與有貪,稱為七隨眠;見分為身、邊執、邪、見取、 戒禁取等五見,稱為十隨眠。此外,以此更加細分,則有九十八隨眠。  關於隨眠之體另有異說,說一切有部認為貪等煩惱即隨眠,屬於心相應之法;大眾部、化地部等認為現起之煩惱稱為纏,另外稱熏成種子之法為隨眠,與心不相 應;經部認為煩惱於覺醒活動之位為纏,對此,煩惱為眠伏狀態之種子稱為隨眠,為非心相應亦非不相應。於唯識宗,不承認煩惱即隨眠之說,蓋隨眠為煩惱之習 氣,即指種子而言。此煩惱之種子隨逐我人,眠伏潛在於阿賴耶識。〔大毘婆沙論卷五十、俱舍論卷十九、卷二十、發智論卷三、品類足論卷三、成唯識論卷九、瑜 伽師地論卷五十九、卷八十九〕p6351

九地:
又稱九有。有情居止之世界,可分為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等三界。依禪定三昧之深淺,色界、無色界復分為四禪天、四無色天,與之欲界,計立九種有情之住地,稱 為九地或九有(九種生存)。九者即:(一)欲界五趣地,為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人、天(六欲天)等雜居之所,故又稱五趣雜居地(或雜住地)。(二)離生喜樂 地,離欲界惡後,所生得之喜樂。色界初禪天屬此。(三)定生喜樂地,由定所產生之殊勝喜樂之境地。色界第二禪天屬此。(四)離喜妙樂地,離於前地之喜,而 身得勝樂之境地。色界第三禪天屬此。(五)捨念清淨地,捨前前地之喜與前地之樂,而心達安靜平等(即捨)、自覺(即念)之清淨境地。色界第四禪天屬此。 (六)空無邊處地,離色界之物質性,而證得虛空無邊自在性之境地。無色界第一天屬此。(七)識無邊處地,得識無限闊達性之境地。無色界第二天屬此。(八) 無所有處地,離前二地之動性,沈潛於「一無所有」之寂靜想境地。無色界第三天屬此。(九)非想非非想處地,有想與無想俱離,而不偏於有無,達平等安靜之境 地。無色界第四天(即有頂天)屬此。  又於四禪天中之未至定、中間定、四根本定,以及四無色定中之下三無色定(即除非想非非想處定以外者)等九定,雖屬有漏定,但其境地乃為起無漏定之強力依 所,故稱無漏九地。〔雜阿含經卷十七、大毘婆沙論卷三十一、卷一四一、俱舍論卷二十八、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七〕p1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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